公告原文
关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范围条件(一)招聘范围: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定向委培生、委托培养生除外)。(扫码查看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5、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二、招聘信息(一)招聘公告1、招聘信息和公告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共7天。2、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招聘岗位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3、招聘的岗位性质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4、本次招聘的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年6月18日8:00至6月24日16:00,共7天。2、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考生应在报名期间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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